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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词婉约派和豪放派区别-词的婉约派和豪放派的区别

词的婉约派和豪放派的区别

  婉约派为中国宋词流派。婉约,即婉转含蓄。其特点主要是内容侧重儿女风情,结构深细缜密,音律婉转和谐,语言圆润清丽,有一种柔婉之美。婉约派的代表人物有柳永、张先、晏殊、晏几道、欧阳修、秦观、贺铸、周邦彦、李清照等(一般也包括晚唐五代时期的温庭筠和李煜)。
  豪放派,形成于中国宋代的汉族词学流派之一。北宋诗文革新派作家如欧阳修、王安石、苏轼、苏辙都曾用“豪放”一词衡文评诗。第一个用“豪放”评词的是苏轼。
  据南宋俞文豹《吹剑续录》载:“东坡在玉堂,有幕士善歌,因问:‘我词何如柳七?’对曰:‘柳郎中词,只合十七八女郎,执红牙板,歌杨柳岸晓风残月。学士词,须关西大汉,执铜琵琶,铁绰板,唱大江东去。’公为之绝倒。”这则故事,表明两种不同词风的对比。南宋人已明确地把苏轼、辛弃疾作为豪放派的代表,以后遂相沿用。
  “豪放”、“婉约”之说最早见于《诗余图谱》:“词体大略有二:一体婉约,一体豪放。婉约者欲其辞情酝藉,豪放者欲其气象恢弘。盖亦存乎其人,如秦少游(秦观)制作多是婉约,苏子瞻(苏轼)之作多是豪放。大抵词体以婉约为正。”
  “婉约”一词,早见于先秦古籍《国语·吴语》的“故婉约其辞”,分别言之:“婉”为柔美、婉曲;“约”的本意是为缠束,引申为精炼、隐约、微妙。故“婉约”与“烦滥”相对立。其内容主要写男女情爱,离情别绪,伤春悲秋,光景流连;其形式大都婉丽柔美,含蓄蕴藉,情景交融,声调和谐。宋末沈义父《乐府指迷》标举的作词四个标准:“音律欲其协,不协则成长短之诗;下字欲其雅,不雅则近乎缠令之体;用字不可太露,露则直突而无深长之味;发意不可太高,高则狂怪而失柔婉之意。”可以说是对婉约艺术手法的一个总结。
  明确提出词分婉约、豪放者,一般认为是明人张綖。词本为合乐而歌,娱宾遣兴,内容不外离愁别绪,闺情绮怨。五代即已形成以《花间集》和李煜词为代表的香软词风。故明人以婉约派来概括这一类型的词风。但内容比较狭窄,人们形成了以婉约为正的观念。婉约词风长期支配词坛,直到南宋,姜夔、吴文英、张炎等大批词家,皆受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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